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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施工安全,需占用门前人行道,请问需要办理许可手续吗?
发布日期:2024-03-22 04:44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向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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