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湖“清四乱”监督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5    来源:

  为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针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持续开展“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同时发动各单位及群众积极举报河湖“四乱”问题。现将各级河湖监督电话向社会予以公布。

  水利部:12314

  乌鲁木齐市河湖长办:0991-4647219

  经开区(头屯河区)河湖长办:0991-3775880


Copyright(c) (1994-2013)UETD Online.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头屯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许可证号:新ICP备19001575号-1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014号

网站标识码:6501060001

值班电话:0991-3713464

网站技术电话:0991-3782709

开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头屯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

邮编:830026

技术支持:天津易天数字化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