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针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持续开展“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同时发动各单位及群众积极举报河湖“四乱”问题。现将各级河湖监督电话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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