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现将2023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车用相关产品监督抽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监督抽查的产品包括:车用汽油、车用柴油。
二、监督抽查依据
本次监督抽查技术规范为:
《2023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车用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对
辖区车用相关产品销售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抽样。
(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现场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
(三)现场抽样与检验时间
3月25日至3月28日,对辖区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销售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抽样。
3月29日至4月15日,技术检验阶段。
4月17日至4月19日,数据汇总及总结阶段。
(四)其他要求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现场检查、产品抽样、运输、存储、检验及废样处理工作等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联系人:郑宏兵 联系电话:13999243222
邮箱:760835460@qq.com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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