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4 06:28   

  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发现线索立即举报,让非法社会组织无处藏身,现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我们重点打击整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一带一路”“JM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ZJ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除了以上五类需要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外,还有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进行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民办培训机构无证非法办学的,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类组织,以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1.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3.通过新疆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搜索查询(网址:http://222.82.228.117:98/SocietyOrg/serviceHallController.do?goHallMain)。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电话:0991-3929791、3775753,邮箱:wlmqjkqshzz@qq.com

  


                                                                经开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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