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8月1日,我单位委托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兵团第十二师西山工业园(以下简称西山工业园)西边界,西至省道104,北以西山山脉为界,南至省道101,规划总面积约70.33平方公里。
规划功能定位:两河新区总体定位为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区,近期完善消费品制造产业链,远期聚焦经开区战略新兴产业的延伸环节与区域物流配套,形成“消费品制造、先进制造、配套物流”三大主导产业功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宋佳琦
联系电话:1309502976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401室
联系人:王卫东
联系电话:13669994045
邮箱:160215284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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