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头屯河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头屯河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部署,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高质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坚持党建统领,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狠抓法治理论学习。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管委会(区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下发《经开区(头屯河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26项措施》《经开区(头屯河区)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经开区(头屯河区)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工作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专题学法、宪法宣誓、“一把手”带头讲法等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进一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2023年共组织359名科级干部开展应知应会法律法规集中考试暨任前考法,组织8场次37名县科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31场次5000余人次。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相关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督查落实。制定《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区与全面依规治党在监督工作中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召开全区述法工作会议,各单位以及街道主要领导深刻总结法治建设成效、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调整印发并分解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压实压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全年召开办公室会议4次,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三是狠抓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办法,对28件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文件予以清理废止。梳理公布207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证明事项9条,审核公布25个区属部门1747项权责事项。制定《经开区(头屯河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全年审核全区各单位合同、协议60多份,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00多条,降低了法律风险,各部门单位依法管理服务意识有效提升。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职,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综窗改革,企业开办流程网办率达99%,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已发布事项816项,街道、社区累计发布事项40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发布率100%。深入开展“证照同办”,行政审批服务实现“准入即准营”,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设立“自贸试验区服务专区”。创新打造涉外“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并同步引进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4家职能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入驻,分设知识产权保护、法官、检察官、律师、争端化解5个工作室,设立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二是深化政务便民服务。严格落实登记全程电子化、非禁即入、清单管理,积极实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预约办理等措施。编制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容缺受理92项事项109个要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32要素。建立社保、医保、公安(户籍)、市监、司法、税务、公积金等7个“跨省通办”窗口,对79项“跨省通办”事项进行全程网办或异地代收代办,实现“减”上更“简”、“变”中更“便”。区政务服务中心获评自治区级标杆大厅,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三是严格践信守诺。广泛开展“与法同行 守信为先”志愿服务活动。党政机关带头签署政务信用承诺书。归集上报政府信用承诺7787条,在信用中国(乌鲁木齐)发布“双公示”信息共计1165条,其中行政许可778条、行政处罚387条。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依法诚信履约,累计偿还中小企业账款1.02亿元,矛盾化解率100%,纾解了企业困难。
(三)坚持服务大局,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进基层职责权限法定化。梳理公布13个街道权责清单和“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制定下发《经开区(头屯河区)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清单》,完成9个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权限下放工作。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提高街道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稳妥有序推动街道行政处罚赋权工作落地落实。在88个社区(村)推行“全岗通”(综窗改革),实现41项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在社区(村)“一窗受理、全岗通办”“一人在岗、事项通办”。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各单位执法骨干积极参加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学习,不断丰富办案技能储备。监督各行政执单位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落实减免责三项清单,积极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2次、共131份。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观念、职业操守、执法水平、纪律作风有了明显的提升。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区属20家行政执法单位、14个街道相关人员以及辖区部分企业代表共320人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在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复议案件集中的单位以及13个街道开展行政复议法培训15场次,累计培训450人。通过“法治维泰”、抖音平台、居民微信群发布行政复议办理指南、短视频、律师说法、典型案例等,下发宣传折页5000多份,引导居民群众积极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诉求。完成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督导检查工作。2023年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件,不予受理2件,受理48件,其中维持29件,终止11件、驳回4件、责令履行2件、责令重做1件、调解1件,依法依规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合理诉求,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坚持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坚持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管委会(区政府)在第一季度向市人民政府以及区委、区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4件、办复率100%。制定《经开区(头屯河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图》,区属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211个,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建议61条。通过政府信箱、领导大接访、政府热线、调查征集等途径,及时受理、妥善解决、按时反馈群众和企业提出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进一步加强。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240多条,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五)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基层的事在基层办”。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访矛盾治理,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历史遗留疑难复杂、重复信访142件;社区(村)群众说事点累计摸排矛盾隐患434件,累计化解432件,化解率为98.9%。搭建公益性社会服务平台“春雨服务社”,参与涉法涉 诉困难群体帮扶17件,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区法律服务中心办理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事项392件,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案件356件,完成诉前调解316件。畅通农民工“绿色通道”、老弱病残孕“无障碍通道”、中小微企业“快速通道”,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服务特殊群体,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8件,发放援助补贴53900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42113件,处置42077件,处置率99.91%。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了有效解决。
(六)坚持强基固本,提升法治建设凝聚力。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法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等,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法润千万家·法治进百校”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特色化、精准化普法,辖区高铁等司法所利用“春风法雨”抖音平台、“春雨法治”骑手队开展送法送服务,辖区21所小中学和11所大中专院校共聘请法治副校长87人开展送法进校园,利用居民微信群、抖音、视频号深入开展线上普法,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针对特殊群体开展入户释法。2023年全区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4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累计参与群众12万余人;通过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干部参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线上考试5场次31000余人次;更新法治维泰公众号94期,编印依法治区简报22期,共发布信息1463条。区法律服务中心全年接待群众285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856余人次,开展“市民开放日”活动40场次、青少年暑期实践活动16场次,接待观摩学习31批560余人次。二是着力提升法治阵地功能。完成14个街道司法所“一所一特色”的全面升级改造,各司所成立“春雨调解室”“奶茶调解室”“小板凳调解室”等10个各具特色的调解室,调解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矛盾纠纷1856件,涉及金额4289万元。中亚南路司法所、高铁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自治区示范性司法所”。钢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中亚南路司法所、王家沟司法所2名工作人员分别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三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先进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特色鲜明的法治先进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区人社局荣获“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称号,东南沟村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国家司法部公示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先进集体、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第四批自治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荣誉称号。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4家部门单位以及2个街道、2个社区和9名个人分别获得乌鲁木齐市2022年度法治首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的水平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和街道没有针对流动人员、企业职工等不同群体实施精准化、个性化普法;三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业务水平不高、执法流程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专题学法、任前法治考试等制度,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宣传活动,依托“学习强国”、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暂行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压实决策承办部门合法性论证主体责任,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健全预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推动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探索推进“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质量。继续整合引进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涉外“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功能,全面服务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经开功能区块建设发展。
(五)依法加强社会治理。巩固深化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成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新时代基层司法所功能,全面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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