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头屯河区)环境保护局2月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18-03-02    来源: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行政处罚事项公示(20182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

1

乌经开(头)环罚决﹝20183-01

装卸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

罚款

 

大气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赵盛兴隆废钢加工队

650106600016400

 

 

 

 

赵峰坡

处以罚款1万元

20180207

 

经开区(头区)环保局

正常

650106

20180301

 

2

乌经开(头)环罚决﹝20182-01

在禁燃区使用燃煤供热锅炉

罚款

 

大气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新疆茂祥贸易有限公司

91650106679256167R

 

 

 

 

杜振江

处以罚款5万元

20180207

 

经开区(头区)环保局

正常

650106

20180301

 

3

乌经开(头)环罚决﹝20182-02

油印车间未按环评要求设置通风设备

罚款

 

大气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新疆八钢佳域工贸总公司乌鲁木齐佳信印刷分厂

91650106MA77F3N37C

 

 

 

 

周明辉

处以罚款2万元

20180224

 

经开区(头区)环保局

正常

650106

20180301

 

4

乌经开(头)环罚决﹝20181-01

专用烟道未与主体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

罚款

 

未执行“三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万年我家小厨鱼庄

92650100MA77P3U95W

 

 

 

 

雒海全

处以罚款3万元

20180207

 

经开区(头区)环保局

正常

650106

20180301

 

注:“地方编码”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地方编码为准,是“处罚机关”所在地的编码(6位)。其他详见附件34

 

Copyright(c) (1994-2013)UETD Online.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头屯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许可证号:新ICP备19001575号-1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014号

网站标识码:6501060001

值班电话:0991-3713464

网站技术电话:0991-3782709

开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头屯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头屯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

邮编:830026

技术支持:天津易天数字化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