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师傅新建二期污水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4-28 11:09   

乌环评(经)202211

康师傅(乌鲁木齐饮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报送的由新疆国环鸿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康师傅建二期污水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投资600万元(其环保投资53万元),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路383中心地理坐标N43°4951.573E87°2728.518项目利用康师傅(乌鲁木齐)饮品有限公司预留空地,不新增用地,建筑占地面积607.84m2。在原有处理规模1600m3/d的污水处理站的基础上建设二期污水站,建设项目处理规模为1000m3/d,处理工艺为预格栅+调节+厌氧+好氧+沉淀,用于处理厂区生产及生活污水,建设项目除厌氧罐依托现有工程,其余工程均为新建,建设内容为格栅池、调节池、预水解池、调配池、曝气池、污泥池、事故池、沉淀池及配套辅助设施用房。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切实履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认真作好污染防治工作:

(一)项目运营污水站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对恶臭气体进行负压收集,1UV光解光催化除臭系统处理,处理后废气1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中二级限值要求

(二)项目运营噪声主要来源为污水站搅拌系统、泵类及刮泥机等,对各类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建筑隔声基础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限值

(三)项目运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园区市政管网,确保废水纳管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二级限值标准,最终进入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格栅渣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污水站现有固废暂存点,污泥经污泥压滤机脱水处理后暂存于污泥池,格栅渣污泥最终交由新疆恒瑞达环卫绿化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期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UV灯管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由新疆金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环境应急预案,杜绝发生环境风险等级事故。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开发区分局环境监察部门负责项目的生态环境监察工作。项目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37827383775773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B106窗口


附件:
/upload/files/2022/5/11-康师傅新建二期污水站项目 .pdf

Copyright(c) (1994-2013)UETD Online.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许可证号:新ICP备19001575号-1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014号

网站标识码:6501060001

值班电话:0991-3713464

网站技术、网站信息审核举报电话:0991-3782709

开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

邮编:830026

技术支持:天津易天数字化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