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确认的609户单位企业纳税人、35户个体工商户、156个自然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7月12日
Copyright(c) (1994-2013)UETD Online.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许可证号:新ICP备19001575号-1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014号
网站标识码:6501060001
值班电话:0991-3713464
网站技术、网站信息审核举报电话:0991-3782709
开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
邮编:830026
技术支持:天津易天数字化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