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05:27   


各片区管委会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我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区人民政府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区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6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或适用期已过、工作任务已完成和调整对象已消失的规范性文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予以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经开区管委会(头屯河区政府)办公室

                                   2023614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制定

机关

文号

文件标题

废止理由

1

政府办

乌经开办发〔2011225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该文件已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2

政府办

乌经开办发〔201259

关于印发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2012327日印发适用期已过不再使用。

3

政府办

乌经开办发〔201261

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214印发《关于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乌经开政办规〔20221),旧规定已被新规定代替,不再使用。

4

政府办

乌经开办发〔201269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暂行)

2020年乌鲁木齐市已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经开区将沿用乌鲁木齐市最新规定,不再使用旧规定。

5

政府办

乌经开办发〔201275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教育系统录用前适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202157日印发《关于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教育系统临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旧规定已被新规定代替,不再使用。

6

政府办

乌经开办发〔2012128

关于印发困难群众特殊重大疾病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2012612日印发适用期已过不再使用。

7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39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已按照《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新政发20161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关于印发乌鲁木齐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的通知》(乌政办2017300号)等法律法规执行。不再使用该《管理办法》。

8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346

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年已修订完善了相关考核办法,旧规定已被新规定代替,不再使用。

9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394

关于印发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2013印发适用期已过不再使用。

10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491

关于印发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此文件为暂行办法,20141118日印发有效期已过不再使用。

11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492

关于印发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此文件为暂行办法,20141128日印发有效期已过不再使用。

12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567

关于印发众创空间发展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20151023印发适用期已过不再使用。

13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568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该《实施办法》依据旧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制定,《审计法》已于2021年进行修正,该《实施办法》已不适用于现有工作开展。

14

区人民政府

乌经开政发〔2016102

关于印发工业强基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20161220印发适用期已过不再使用。

15

区人民政府

乌经开政发〔2016107

关于印发开发区(头屯河区)物业投诉分级受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物业投诉已由线下管理模式转为线上办理(安居广厦平台),该《办法》内容不适用现行管理模式,不再使用。

16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732

关于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管委会(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中涉及项目招投标、项目前期工作、竣工验收等条款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政府投资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有明确规定,因此不再使用该《管理办法》。

17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733

关于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件中涉及项目招投标、项目前期工作、竣工验收等条款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政府投资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有明确规定,因此不再使用该《管理办法》。

18

区人民政府

乌经开政发〔201767

关于印发开发区(头屯河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管理办法

2022721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乌经开政办规〔20223),旧规定已被新规定代替,不再使用。

19

区人民政府

乌经开政发〔201775

经开区(头屯河区)招商引资促进办法(试行)

202161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商引资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乌经开政办规〔20212),旧规定已被新规定代替,不再使用。

20

区人民政府

乌经开政发〔201776

经开区(头屯河区)招商引资促进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202161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商引资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乌经开政办规〔20212),旧规定已被新规定代替,不再使用。

21

区人民政府

乌经开政发〔201778

经开区(头屯河区)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招商引资实施细则(试行)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2017印发适用期已过不再使用。

22

区人民政府

乌经开政发〔201796

经开区(头屯河区)黄金十条重奖政策

调整对象已发生变化不符合现在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实际上已经失效

23

区人民政府

乌经开政发〔201854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201857印发适用期已过不再使用。

24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8109

经开区(头屯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228乌鲁木齐市印发《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开区(头屯河区)将沿用乌鲁木齐市最新规定,不再使用旧规定。

25

政府办

乌经开政办发〔201910

经开区(头屯河区)普惠金融及相关机构孵化暂行办法(试行)

主要内容与现行相关招商政策措施相抵触已不再执行

26

政府

乌经开政办发〔202019

关于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城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202047印发适用期已过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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