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4 04: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1023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24-202310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37827383775773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B106窗口

邮编:8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新疆新烈骑热力有限公司和兴雅轩供热站建设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路 333号

新疆新烈骑热力有限公司

新疆水清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新疆友好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三路621号

新疆友好利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完资嘉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 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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