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2021年—2023年)培养人选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2021-2023)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本人自荐、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审核、推荐,共有24人符合推荐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6日起至12月8日止,如认为被公示人员有不符合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培养人选条件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向经开区(头屯河区)人社局综合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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