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企业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来源: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1年度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企业工程系列(专业)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企业:

按照乌鲁木齐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度我区企业工程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本级职称管理部门和自主评审单位,负责驻区企业工程系列(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和建筑、机械电子2个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报、审核:202191930日,申报网站: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wlmq.xjzcsq.com/

(二)集中缴费时间:20211011—1015日。

(三)召开评审会:1025日至1110日组织召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

(四)评审结果公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结束后,评审结果将于11中旬在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http://wlmq.xjzcsq.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审批工作:113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文件PDF式(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在平台”—“职称评审”—“任职资格审批文件栏目对外发布。任职资格文件不再印发纸质版,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

三、评审事项

(一)参评人员范围。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函〔201936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条件。根据自治区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专业水平答辩。对申报中、高级职称的申报人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专业知识的答辩考核。

(四)申报流程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流程见平台”—“职称评审”—“业务指南),申报人无需报送包括评审表在内的纸质材料。

)评审结果公示在平台”—“职称评审”—“会议公示栏目发布。

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所填各项栏目清晰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漏传、错传、未传导致的评审结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人在填写学历学位情况,需上传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如无法查询的,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三)基层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要认真履行初审职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职称评审杜绝唯资历、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的评价标准,重点初审申报人基本信息、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任年限、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继续教育、业务考试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基层工作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基层工作单位在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初审推荐意见。

(四)基层工作单位公示情况及个人承诺书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相应栏目中。

(五)申报人、基层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9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及初审工作。未通过审核的,应根据审核意见及时进行修改与初审,并于109日前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基层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要严格落实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对违反规定个人和单位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9913757257

五、费用及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的通知》(新价非字199166)《关于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价非字199556)规定,申报高级700/人,申报中级500/人,申报初级300/

(二)缴费由申报人所在基层工作单位规定的时间统一现场缴费缴费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校园路107号北大科技园2211

人:杨丽  咨询电话:(09913792164    3757772

                           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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