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开区管委会召开第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1-03-30 12:51   

    3月24日,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代区长丁志军主持召开2021年第2次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李贺祖,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李鑫,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张长林、侯洁琼、张耀英参加了会议。

  1.会议审议了应急管理局《关于审定<经开区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的请示》

  会议指出,在区域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和监管一刻都不能松懈。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持续保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报请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

  2.会议审议了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经开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农业农村局加强与组织部对接,确保委员会成员相关信息准确无误。二是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由李鑫统筹重大事件仲裁调解工作。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农业农村局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落实。

  3.会议研究了国资委《关于申请文体中心疫情防控费用补贴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文体中心进行全面消杀。二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研究,在保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适时有序开放文体中心,逐步恢复正常运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国资委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落实,涉及的经费报区委财经领导小组会审定。

  4.会议研究了城市管理局《关于将广州街、广州南街、艾丁湖路(科创路)路灯、经二路(黄山街北一巷)市政道路等配套设施纳入2021年度养护范围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城市管理局牵头,尽快拿出工作方案,研究建立城市管理“捆绑机制”,深化全责化网格化管理,将市政设施养维护、道路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维护稳定等职能赋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人员,实行问题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率,降低养维护成本。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城市管理局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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