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开区管委会召开第4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1-05-24 12:57   

  5月19日,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代区长丁志军主持召开2021年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李贺祖,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李鑫、何咏前,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张长林、侯洁琼参加了会议。

  1.会议审议了人社局《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请示》

  会议指出,开展全区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是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完善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我区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体检意识和健康意识。

  会议要求,人社局要认真研究,探索尝试采用常规体检项目与专家个性化体检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补齐承检医疗单位的短板弱项,切实提高体检质量。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人社局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落实。

  2.会议审议了人社局《关于审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要落实《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乌人社〔2021〕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科学、适度确定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规模,避免福利化倾向。二是要持续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三是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监督和考核,严格责任落实。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人社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并抓好落实。

  3.会议审议了人社局《关于审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在编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各部门(单位)要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需设岗。二是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非在编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力量,避免人员闲置,减轻财政压力。三是各部门(单位)要实行用工报告制度,非在编人员工作调整后及时向人社局报备。三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组织部、人社局要定期对全区非在编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科学合理调配人员力量,实现人力资源配置集约高效。四是要加强对非在编人员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非在编人员,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人社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并抓好落实。

  4.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前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指出,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关系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要落实好幼儿资助政策,确保享受普惠性学期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好育”。

  会议要求,一是要落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学前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0〕62号),结合我区实际,做好学前教育助学金管理工作。二是要严格助学金申请的审核把关,做好结果公示,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合法。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教育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并抓好落实。

  5.会议研究了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审议区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情况的请示》

  会议指出,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是落实“营商优化年”的有力抓手,对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切实加强行政职权运行监督,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会议要求,优质营商环境是我区发展的靓丽名片,要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必进”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打造高效、透明、便民的政务环境。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并抓好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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