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开区管委会召开第5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1-07-01 13:05   

  6月29日,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代区长丁志军主持召开2021年第5次政府常务会议。

  1.会议听取了项目清理工作专班《关于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商务商贸区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乌鲁木齐铁路口岸商务商贸区项目是国际陆港区打造核心区标志性工程的重要支撑项目,是建设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中心的重要承载,对国际陆港区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清理、清算、信访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会议研究了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成立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任宏伟副主任召集相关部门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定期上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及工作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并决定,由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会议要求,充分吸纳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以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3.会议研究了审计局《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已实施审计项目终止审计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审计局要有序做好终止审计项目的后续指导、辅导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二是要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进行定期抽检,进一步规范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减少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三是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在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管理效能上予以侧重,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原则同意并决定,由审计局按照会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4.会议审议了政府办《关于审议<关于推动经开区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请示》

  会议指出,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着力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会议原则同意并决定,政府办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报请区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区委办公室、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5.会议审议了城市管理局《关于审定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维护总承包管理制度(试行)的请示》

  会议指出,随着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不断增加,原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区域发展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制度》,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

  会议要求,一是要开展专项学习和培训,保证总承包单位及其作业人员熟知各项制度,熟练掌握作业程序和各项安全、质量要求。二是要主动研究,将恶劣天气应急联动列入城市管理机制,稳妥有序应对大风、大雨、大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带来的城市管理突发问题。三是要科学合理规划每年道路维修周期,做好冬季常态化道路养护工作。四是要将智慧城市作为未来城市建设的主要方向,持续推进市政设施信息化建设。

  会议原则同意并决定,城市管理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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