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3-01-23 11:13   

2022127日,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长丁志军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蒲杰,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居来提·肉孜,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张耀英、任宏伟、王新伟、马丽娜参加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高铁南北广场亮化维修提升工程的请示

会议要求,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相关企业参与,结合高铁片区建筑特点,将灯光设计与城市景观相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城市夜景。

会议原则同意并决定,由区城市管理局按程序办理。

二、会议研究了区国资委《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兑现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并决定,由区国资委按程序办理。

三、会议研究了区国资委《关于修订区属国有直管企业2021年经营考核目标并重新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并决定,由区国资委按程序办理。

四、会议研究了区国资委《关于修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区国资委要加强管理,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二是区国资委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已授权放权事项的统筹监督和运营评估。

会议原则同意并决定,经蒲杰同志审定后,由区国资委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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