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幼儿园: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学前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乌政办〔2020〕62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期满无异议,2023年第二批确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宝贝家园阳光幼儿园。该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收费及财务管理,争取办成优质普惠的幼儿园。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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