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期

发布日期:2023-11-13 03:53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

近期,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1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佳域商业生活广场经营生姜

(一)2023年8月8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佳域商业生活广场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年8月8日)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单编号:XBJ23650106830242049,日期:2023-8-30)。

(二)2023年9月4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佳域商业生活广场进行现场检查,该超市经营者李仁辉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供货商的相关资质,执法人员对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经了解,上述批次不合格生姜是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小包蔬菜店配送的,抽检用6.22公斤,其余全部销售完毕。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Copyright(c) (1994-2013)UETD Online.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许可证号:新ICP备19001575号-1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014号

网站标识码:6501060001

值班电话:0991-3713464

网站技术、网站信息审核举报电话:0991-3782709

开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

邮编:830026

技术支持:天津易天数字化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