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11-10 07:09   


致全市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尊敬的全市燃气用户:

您们好!

燃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给您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善,极易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会损害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会对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危害。正确规范使用燃气,有效预防燃气事故发生是您应尽的社会责任。为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使用燃气过程中,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有人照看,用 完及时关闭灶具和灶前阀(天然气要关闭灶前蝴蝶阀)。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或长期不使用燃气,应关闭表前阀。

2.经常检查连接燃器具的软管、接头,发现软管老化松 动,应立即更换,软管不应超过2 米,使用期不超过 18 月。应使用经国家检测机构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

3.燃气报警器应根据气源类型选用并正确安装,报警器 宜选择靠近燃气表或燃气管道接点的位置安放。餐饮等用户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

4. 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 等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严禁在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周围随意实施第三方施工作业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占压、封闭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5.不可将设有燃气管道、燃气具的房间改成卧室、客厅 和卫生间。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厨房或阳台,并规范安装烟道,烟道应连接紧密,并升出墙外壁10 厘米,不得有障碍 物堵塞;安装时应正确辨别进气口和进水口,防止因安装错误引发燃气管线进水,造成停气及设施损坏;严禁选用直排式热水器。

6.发现异味要立即开窗,关闭燃气阀门,远离现场拨打 燃气公司服务电话报修。切勿触碰各类电器开关或携带火种进入室内。

7.应选用符合当地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认证、与气源相适 配、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燃烧器具;燃气燃烧器具使用年限不应超过8 年;禁止使用挡风圈、节能圈以及红外线燃 烧器具。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居家安全,从燃气安全开始!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正确使用燃气,及时排查隐患, 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用气环境。

各燃气公司服务电话:

新燃集团:96517

米东鑫泰燃气:3314396

北燃乌热:乌鲁木齐县片区6209888

经开区西山片区6382716

新捷燃气:工业园3963002

八钢片区3882221

嘉德博源:(达坂城)5900516

鑫泰裕荣:(新市区一镇两乡片区)393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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