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措施

发布日期:2023-01-11 05:36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职能,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继续放宽市场准入,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采取多种措施为保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推进企业开办审批便利化

  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根据我区企业实际情况,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二、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复杂登记事项时间均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其余事项全部当日办结,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及通知书的寄递服务,真正实现办事群众、工作人员“两不见”。

  三、认真落实“非禁即入”和“清单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前置审批和后置备案等,清理各种“土政策”、“土门槛”,确保市场公平。对于前置许可以外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按照国家行业分类的中类或者大类表述直接核准,并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让有创业意愿的力量充分显现,积极扶持市场主体落地生根。

  四、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对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明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更大改革红利。

  五、推进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改革

  对于前置许可以外的经营项目,根据申请,按照国家行业分类的中类或者大类表述直接核准,并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

  六、落实企业信用修复制度,逐步完善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细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做好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列入、移出工作,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

  七、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加强随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统一实施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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