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乌人社〔2017〕15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为全面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深入推进我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快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发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明确我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标准,完善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帮扶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训创业主体为目标,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以完成创业服务为重点,在全区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创业服务。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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