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头屯河区)拟撤销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工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4 10:54   

关于经开区(头屯河区)拟撤销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工种)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精神,结合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价工作,我局对辖区内12所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检查评估,其中所职业培训机构因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拟撤销乌鲁木齐百成职业培训学校等7家职业培训机构21个职业(工种)。现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714日至724日,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经开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

人:仲菲菲       联系电话:0991-3711846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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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files/2023/7/附件:经开区(头屯河区)拟撤销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工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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