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创新载体绩效评价补助办法(试行)》
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持续推动我区创新载体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局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新科高字〔2019〕34号)、《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乌经开政办发〔2019〕50号)等文件为依据,借鉴内地城市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创新载体绩效评价补助办法(试行)》,该办法在征求区发改委、工信局、新疆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启迪之星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学技术局(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楼2C09室),联系电话:3773070,电子邮箱:3459396627@qq.com)。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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