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1-11 11:46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精神,着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营商环境,在乌鲁木齐支队高度重视下,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多措并举,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现向社会公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执法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原则

大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制定检查任务,随机生成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实现消防监督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抽查时间

202411日至20241231日。每月最后三日内通过该系统抽取下月抽查单位,并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

三、抽查内容

()对单位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是否确定;

2、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新增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4、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

6、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是否依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对单位进行检查时,检查的部位、数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确定;

2、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4、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四、抽查范围及比例

大队对本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1次,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应少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的30%,且年内抽查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

五、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全面把握,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深入研究具体执法措施,确保年度执法顺利进行。

(二)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做到廉洁、文明、公正执法。

(三)要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举措,实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并通过系统运行和完善不断加强数据分析运用,对于投诉举报集中、消防安全隐患严重、曾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发生过火灾事故等情况的社会单位,提高抽查比例,逐步实现从撒网式检查向针对性监管的转变,真正实现无事不扰、靶向监管。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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