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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头屯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2024.11.26)

发布时间:2024-11-28   信息来源:卫健委   【字体:

卫生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
1 乌经开卫医罚[2024]23号 医疗卫生类违法案件 警告;罚款 未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刘婷婷本源中医门诊诊所 92650106MACPEJDP7P 653126XXXXXXXXXXX3 刘婷婷 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2024.11.26 2024.12.10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中医药管理局) 正常 650106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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