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建设促进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持续推动我区双创载体高质量发展,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等文件为依据,借鉴内地城市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建设促进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在征求区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人社局、国资委、司法局、新疆天蓬网创新创业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信和创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学技术局(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楼2C09室),联系电话:3773070,电子邮箱:3459396627@qq.com。
(此页无征文)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