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产业投资促进政策指导意见(试行)》
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新政发〔2023〕17号)、《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乌党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区招商服务中心借鉴内地城市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产业投资促进政策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在征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化发展局、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面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商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5楼516室),联系电话:3775907,电子邮箱:1035332513@qq.com。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招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