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试行)》
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促进经开区(头屯河区)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区招商服务中心现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乌鲁木齐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产业投资促进政策指导意见(试行)》为依据,借鉴内地城市经验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试行)》,该办法在征求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统计局、审计局等部门,新疆水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棉花棉纱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现面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商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5楼516室),联系电话:3775907,电子邮箱:1035332513@qq.com。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招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