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工作、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工作、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数据要素、政务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数字新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三)协调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指导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配合市级做好基础数据资源库和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五)组织、协调、推进数字政府的改革、建设、管理;负责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经济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建设;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编制和调整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六)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七)组织拟订全区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八)在具体落实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落实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协同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区级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负责区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协调、立项、审核等工作;负责数据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配合区委两新工委做好“三新”领域党建数字化赋能;支持区委网信办抓好互联网领域党建工作。
(十二)承担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数字化发展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内部协调与统筹各科室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保密、档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绩效考评等日常管理保障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业务科。负责拟订全区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推动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及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数字经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壮大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积极布局新兴产业,提升软件研发和应用水平,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指导监督区政务服务中心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相关工作。
综合科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楼
办公时间:10:30-14:0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777275
综合科负责人:葛磊
业务科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楼
办公时间:10:30-14:0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783723、0991-3770015
业务科负责人:牟倩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2楼
办公时间:10:30-14:0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720967
负 责 人:齐江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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