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的综合部门,是协助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副县级,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办公厅(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办公厅(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全面了解全区维护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及时掌握全区各部门工作重大动态,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承担与区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办公室以及驻乌部队、各民主党派的协调联系工作。
(二)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日常文电的处理工作,承担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草拟、修改、审核和制发、立卷、归档工作。
(三)研究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街道请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负责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向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五)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安排。
(六)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街道向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要求。
(七)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根据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
(十)配合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系统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负责协同办公系统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档案、保密、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部文稿的草拟、修改、审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政务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负责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组织、指导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外事相关工作。
(二)文秘科。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发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起草、审核管委会(区人民政府)领导讲话和以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名义形成的总结、汇报等文稿,负责承办、协办和组织以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负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报送信息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交办件、重点督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配合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系统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工作以及协同办公系统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1楼
办公时间:10:30-14:0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775952
负责人:章鹏元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