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对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向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区各部门以及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承担区级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及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法律审核工作。
(七)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联系驻区律师、公证、仲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主动为“三新”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帮扶涉法涉诉民事案件及信访案件困难群体。
(九)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司法局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业务科。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保密、财务、信访、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责任人:徐倩
联系电话:0991-3773079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执法监督科)。负责负责法制建设及执法监督工作。
责任人:马宾
联系电话:0991-3773185
区司法局设下列派出机构:
(一)头屯河司法所;
(二)火车西站司法所;
(三)高铁司法所;
(四)白鸟湖司法所;
(五)中亚南路司法所;
(六)中亚北路司法所;
(七)嵩山街司法所;
(八)王家沟司法所;
(九)北站东路司法所;
(十)北站西路司法所;
(十一)西湖司法所。
司法所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东侧4楼
办公时间:10:30-14:0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773079
负责人:朱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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