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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9   信息来源:编办   【字体:


区教育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会同区委组织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区委管理的学校领导班子和人员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为主线,加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统筹协调区属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公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3

办公时间:10:30-14:0015:30-19: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773072

负责人: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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