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1·4”亡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评估报告
2024年10月
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4”
亡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评估报告
2023年11月4日14时30分许,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玄武湖路438号徽商大厦项目工地内,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成立了“11·4”亡人事故调查组,印发了《关于成立经开区(头屯河区)高铁街道“11.4”事故调查组的通知》(乌经政办函[2023]77号)。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联合兴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新疆艺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了事故现场调查、取证以及事故相关人员的笔录问询工作。通过对本次事故发生的初步技术分析结果,判定了本次事故发生的事故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11·4”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针对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开展了举一反三工作,并制定了相关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0月,经开区(头屯河区)应急管理局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初步的技术分析结果,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完成了调查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反馈和沟通,并指导进行整改。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组全面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经开区(头屯河区)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4”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区应急管理局已经对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
2.唐某某,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区应急管理局已经对唐某某处60832.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唐某某已缴纳罚款。
3.刘某某,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驻徽商大厦项目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对刘某某处5668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刘某某已缴纳罚款。
三、企业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事故调查组发布事故调查报告后,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事故初步的技术分析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单位内部制定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事故调查组后续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继续落实整改工作。评估组对企业已开展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形成了以下评估结果:
1.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内部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问责,按时上交了各项罚款。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查找了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重点查处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的发生,劳动纪律有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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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意见,完成了责任单位的罚款上交、责任人的罚款上交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责任追究和司法移送工作,内部召开了会议,进行了事故通报。
4.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点开展了生产安全风险再评估和危险源再辨识工作。对辨识的风险内容及制定的管控措施组织各层级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使得岗位员工掌握风险辨识的方法,具备按照风险管控措施进行落实的能力。
5.强化现场员工作业行为管控,加强现场作业管理。事故发生后,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加强了现场员工作业行为管控,对作业现场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工作。
6.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事故发生后,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加强了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工作,开展了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了员工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7.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举一反三工作。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积极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做好事故的举一反三工作,针对高处作业区域开展了隐患大排查,要求高处作业必须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化管理,做好安全防护、监护工作,确保不发生同类事故。
四、存在问题及改善要求:
1.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立和人员的配置要充分满足施工面积或合同额的安全管理需求。
2.需进一步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明确各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内容开展安全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3.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仍需强化,临边防护、洞口封堵等做到实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有效。
4.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交底工作。
5.要严格加强协力单位的管理,做好培训、持证上岗、开展现场隐患检查,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
五、结论:
1.通过评估认为,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现有的资源配置和管理能力的基础上,能认真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2.公司主要负责人也能从血的事故中吸取教训,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履行着安全生产主体职责。
3.经评估,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针对“11.4”高处坠落事故提出的防范措施已积极开展实施并落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已消缺整改。
新疆中泰荣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4”亡人事故调查组
2024年 10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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