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结果公示
为了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规〔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各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区教育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9月6日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条件、园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经研究,初步认定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宝贝家园阳光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8日(7天)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与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联系。
联系方式:3713467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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