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创建经开区(头屯河区)示范性幼儿园名单公示
为了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类幼儿园工作的指导,建设一批对各级学前教育机构起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的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幼儿园,促进全区学前教育的优质发展。经审核,初步确定:乌鲁木齐市第七幼儿园、乌鲁木齐市第二十六幼儿园、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七幼儿园、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乌鲁木齐幼教集团经开区慈湖路幼儿园,符合创建经开区(头屯河区)示范性幼儿园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21日(3天)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与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联系。
联系方式:3713467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