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双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成立的公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十二、十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四、十五、十六条之规定,乌鲁木齐双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已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办学场地、安全设施、教材内容等进行了实地查看,该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已符合办学要求。经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现拟准予乌鲁木齐双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成立,有效期两年。
具体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情况为:
1. 乌鲁木齐双生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申办人:靳亚西,地址:新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白鸟湖新区科创路西巷166号新疆维泰养老社区W7栋二层,申办专业:艺术类校外培训(美术类);
特此公示!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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