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2024年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等内容,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及7月,分别在辖区内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及抽检分离工作。共开展监督抽检20批次,其中“你点我检”活动10批次,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分离工作10批次,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1、2、3),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街1655号海鸿农产品中心C3-87、88的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艳子蔬菜粮油店销售的辣椒,甲胺磷、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2024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6月28日你点我检活动)
2.2024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7月抽检分离工作)
3.2024年经开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7月抽检分离工作)
4.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