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6期
近期,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区1家餐饮服务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疆麦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碗
(一)2025年2月18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新疆麦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碗(消毒日期:2025年2月18日)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单编号:DBJ25650100847730617,日期:2025-2-25)。
(二)2025年2月28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同时,执法人员根据检验报告的内容对该公司加工等区域,重点对餐具清洗消毒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经了解,该公司所有餐饮具均为后厨员工自行清洗消毒,检查时餐具均按要求存放在消毒柜内。
(三)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就此次餐具抽检不合格的情况查找原因并积极进行整改。
二、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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