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进外卖餐饮店专项、校园食堂餐饮、食用农产品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类食品共120批次样品,其中,117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超标、品质指标未达标等问题(具体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有机污染物超标问题
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牛员外潮汕牛肉火锅店(个体工商户)自行消毒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超市高铁站店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品质指标未达标
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晨悦早餐店(个体工商户)加工自制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经开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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