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概况、服务内容、患者就诊流程及须知

发布时间:2025-06-18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概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第一人民医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火车西站东林街369号,于1976年建院,是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总占地面积2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656平方米,核定编制床位数230张。原属铁路管辖医院,2004年铁路主辅分离后,交由地方政府管理,现归属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政府管理。202111月,医院获批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开始提供视频问诊、图文咨询等互联网医疗服务。现为市保、铁保、兵团区本级、十一师、十二师定点医疗机构,以及乌鲁木齐市定点济困医疗机构。

医院设置有14个临床科室,包括:内一科(心血管、神经内科)、内二科(呼吸、消化、内分泌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外一科(普外科、泌尿外科)、外二科(骨科)、麻醉手术科、中医科、血液透析科、急诊医学科、门诊部〔含眼耳鼻咽喉科、精神科、皮肤科、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科)〕、口腔科、全科医疗科(仅限门诊);设置医技科室4,包括:功能科、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设置医辅及其他科室2个,包括:供应室、体检科;设置职能后勤科室13个。急诊医学科开设有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犬伤门诊),可24小时提供相关诊疗以及狂犬疫苗接种服务。截至20256月,医院合计359人,其中在编276人、聘用83人、试用期3人,正高级职称8人、副高级职称53人、中级职称123人、初级职称158人。

医院主要承担辖区居民的预防、医疗和保健任务;擅长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承担全市120院前急救工作任务,区域内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控;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的卫生医疗救治等工作;工作涵盖临床医疗、急救、预防、康复、科研教学、社区卫生服务等多方面内容。

现有数字摄影系统(DR)、数字化医用诊断X线系统、数字化多功能胃肠机、16排螺旋CT、数字乳腺X射线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端彩色超声诊断仪、胃肠镜、宫腔镜、体外冲击波碎石机、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大型高压氧舱、多功能体检车等大型仪器设备

自治区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白鸟湖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心脑血管病医院、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乌鲁木齐市口腔医院等医院建立了医联体(专科联盟)协作关系。

医院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生命健康的宗旨,秉承以人为本、质量兴院、厚德行医、服务至上的院训,建立呵护生命全周期,做百姓健康守门人的愿景,以满足辖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为己任,强化医疗质量、服务能力,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二、服务内容

我院是乌鲁木齐市属、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管的集预防、保健、医疗、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

我院服务内容为:承担辖区居民的预防、医疗和保健任务;擅长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承担全市120院前急救工作任务;承担区域内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的卫生医疗救治等工作;工作涵盖临床医疗、急救、预防、康复、科研教学、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等多方面内容。目前医院重点科室为内二科(呼吸危重症)、外二科(骨科)

三、服务流程

(一)挂号流程

我院目前开通了线上挂号及现场挂号两种挂号方式。

线上挂号:患者关注经开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医院,选择就医服务选择预约挂号,选择相应诊室及时间。

现场挂号: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就诊卡、电子医保凭证、居民健康卡等,前往门诊2楼导医台处挂号

(二)门诊就诊流程

患者通过线上或者现场方式挂号完成后,前往相应诊室门口等待叫号系统叫号后就诊(线上挂号需根据预约挂号时间提前30分钟前往相应诊室等待)。

(三)办理住院流程

就诊患者经门诊医师评估后需住院治疗的,由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并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住院手续:一是患者及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及医保卡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二是患者及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及医保卡到住院科室护士站办理住院手续。

四、住院患者须知

诊室开具住院证后,由亲属或监护人负责带患者(特殊情况除外)到住院科室护士站(或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介绍完患者情况,并办完科室的相关手续后,患者亲属或监护人在住院患者须知处(背面)签字。根据患者病情,若无需陪护,亲属或监护人经科室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否则应视为未办完住院手续,期间患者发生任何情况,其后果一律由亲属或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患者需要陪护的,根据患者病情遵医嘱每位患者留1名陪护人员。

五、咨询及投诉方式

(一)咨询:患者可在我院门诊综合楼1楼导医台处咨询就诊相关信息;

(二)投诉:我院对投诉接待实行首诉负责制,由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接待医德医风类投诉,医务部负责接待医疗纠纷类投诉,已在医院显著位置公布了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

(三)投诉电话:

医德医风:0991-3071538(周一至周五10:00-18:30

医疗纠纷:0991-3070601(周一至周五10:00-18:30

18:30至次日10:00、周六、日投诉电话:15199181948(医德医风)、13639905949(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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