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进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卫东;联系电话:13669994045;邮箱:1602152843@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工业区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工业区周边5km范围内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宗明
联系电话:15099159690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中环合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401室
联系人:王卫东
联系电话:13669994045
邮箱:160215284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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