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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6   信息来源:   【字体:

受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目前该规划已编制完成。根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1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规划报批前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的意见与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一)规划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含五个区域,总面积4981.97公顷(49.82平方公里),其中:

1.区域一:一号台地(含临港产业园)规划范围总面积1331.92公顷,一号台地规划面积1275.14公顷;临港产业园面积56.78公顷。一号台地规划范围是外围道路围合而成的区域,东至金岭东三路,西至北园路(正威大道)、南至登龙岭街南段(南园路)、北至北一路;白鸟湖临港产业园片区,东起望谷路,西至环园路,南至创新路、北至还迁路西段。

2.区域二:两河片区规划范围面积1766.65公顷。东至绕城高速,西至规划二十二路以东,南接省道101,北到省道105(西山公路)。

3.区域三、区域四:头屯河工业园一期、二期及延伸区、三期总面积934.78公顷,其中一期二期规划范围面积385公顷;延伸区总面积为56.78公顷;三期规划范围面积为493公顷。头屯河工业园一期、二期、三期为一个城镇单元,东起西坪路,西至金环路,南至东环三路-连霍高速辅路,北至沙坪路北二巷-银屯路。二期延伸区位于高铁北区,东至阿尔曼食品东界,西至可口可乐西界,北至嵩山街-洪湖路,南至庐山街。

4.区域五:头屯河工业园四期,规划范围面积948.52公顷。东至西二环-王家沟,西至祥云西街与头屯河公路交叉口,南至规划十三路,北至头屯河公路与铁路线交汇处。

(三)规划定位:促进5个片区间生产要素的交流,形成融合发展新局面;培育引导产业升级提质逐步完成新型工业化改造,培育新型、绿色、高效的新质生产力;加强信息化管理,从管理成本角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将5个片区建设成为:乌鲁木齐市全生命周期工业园耦合发展示范区,全疆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区,西部一流的生产、制造、加工基地,面向中亚、服务西北的现代装备制造业优势产业集群

(四)各片区产业定位

1.一号台地产业定位:智能装备制造及智能乘用车生产加工基地、食品制造聚集区,纺织产业发展区;

2.两河片区产业定位:创新、智慧装备制造赋能集聚区、汽车制造全产业链区域;

3.头屯河工业园一期二期及延伸区产业定位:新型金属制品及食药产业、零部件供应基地;

4.头屯河工业园三期产业定位:以轻工制造、先进装备为主导的新兴产业集群;

5.头屯河工业园四期产业定位: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

五)规划修编草案网络链接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查看规划草案全文及公参说明电子版,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索要规划编制草案电子版或纸质版查阅。

控制性规划修编草案全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工信局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箱:434314324@qq.com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方霞

联系电话:15739519011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逍

联系电话:13079946757

邮箱:4343143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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