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台地片区(单元和重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号台地片区(单元和重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一号台地片区规划范围面积1275.14公顷,包含650106-0104-106、650106-0104-105两个单元。东至金岭东三路,西至北园路(正威大道)、南至登龙岭街南段(南园路)、北至北一路。
产业定位:园区产业定位为先进装备制造、汽车制造、食品加工制造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1)装备制造业:矿山、工程机械、纺织机械、医疗器械、光伏等专用设备制造;无人机;电子机械;精密仪器;计算机、通信装备制造等;汽车制造业;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制造;(2)纺织服装业:棉纺纱、毛纺、数字绿色印染;(3)食品饮料:食品制造、酒、饮料、茶等制造。配套产业:(1)新型建材:混凝土、水泥构件、新型复合型建材等;(2)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泡沫塑料、塑料板材型材、塑料包装容器等;(3)废弃资源利用业:金属废料回收利用、非金属废料回收利用等。辅助产业:(1)商贸物流:商务办公、物流运输等;(2)包装印刷:书报刊印刷、本册印制、食品包装等;(3)医药制造业:中药饮片、中成药等;(4)科研、技术服务。
规划空间布局:规划构建“双核、两轴、一中心、两带、四片区”的特色产业空间结构,完善园区功能体系,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实现高效发展的崭新模式。
规划用地布局:规划用地面积为1275.1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1197.93公顷,占规划范围的93.94%,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77.21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的6.07%。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方霞
联系电话:15739519011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王韬
联系电话:025-86773168
四、公众意见表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邮箱地址:59342523@q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相关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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