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经开区(头屯河区)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一、征集范围
(一)营商环境领域
1.您的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经历过因法律法规政策叠加、相互不协调甚至冲突导致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2.您的企业在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以注册地、所有制等条件进行排斥限制、或指定供应商的情形?
3.您的企业在办证、办事过程中,有没有遇到政府服务不便利,有关单位办事窗口“无人”“有人不受理”或“受理但不一次性告知”,在规定程序和材料之外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收费不合理,不执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4.您的企业和有关地方政府签订合同并履约后,有没有遭遇当地政府以各种理由不兑现承诺或拖欠账款的情形?
5.您的企业是否遭遇被限制自主加入或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情形?是否存在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被干预的情形?
6.您或您的企业在工作或生产经营中,是否遇到审批、许可等事项有关文件或相关政策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导致个人或法人权利义务受损的情形?
7.您或您的企业是否遇到过有关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检查过频,行政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搞“一刀切”,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重复执法,执法过程中恣意裁量、索拿卡要、故意刁难等情形?
(二)粮食购销领域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3.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未按照国家政策粮执行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情况。
7.收购环节,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9.存储环节,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10.国有粮食企业未按照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造成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12.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法定工作日 10:30—13:30 15:30—19:30
三、征集方式
为便于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工作,提倡实名反映问题。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请您反映问题时按以下模板填报:
姓名及联系方式 |
|
投诉对象 |
|
具体问题(一句话概括) |
|
主要诉求(一句话概括) |
|
简要事由(500字以内) |
|
受理电子邮箱:18119150643@163.com
来信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
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