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经开区(头屯河区)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乌经政办发〔2025〕6号 发文时间:2025年5月9日 有效性:现行有效 制定机关: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
经开区(头屯河区)2025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民生实事的决策部署和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为解决好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在全面承接乌鲁木齐市2025年民生实事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办好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民生实事,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不断增强民生福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完善城市配套设施〔责任领导:卿育才〕
(一)织密新能源充电网络。重点围绕“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配套停车场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新建350个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停车场240个、物业小区55个、阿唛龙幻想乐园10个、维泰大厦和新景大厦机关办公区域37个,围绕办公区、商业中心、休闲中心新建超充设施8个),构建绿色高效、智慧便捷的新能源充电设施体系。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文旅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持续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持续做好全区49座环卫公厕、公园公厕、旅游公厕的日常保洁和设施维护。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公厕建设管理,依托现有便民警务站改造,围绕人流密集区域因地制宜增加10座设施完善、功能实用的公共厕所,方便市民就近如厕。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实施管网更新改造。共计实施5个项目,建设市政供水管网14公里、污水(再生水)管网30公里。对铁路局二十二街小区、新疆电力学校、邮电学校等20个小区区划内的燃气管道等老化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提高城区环境品质。新增绿地面积100亩,在已建成小区周边新建4个小游园,满足小区居民及周边群众休憩、健身的活动需求;对1条城市主要道路万盛大街(西流湖—鸣谷路段)两侧退后绿化带内缺株断垄及裸露区域补植苗木,形成整洁干净统一的道路绿化景观;完善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对高铁街道等人口密集区域破旧果皮箱进行更换,拆除更新庐山街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基础及灯杆125基、祥云灯柱140套、LED灯笼1049套。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园林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二、提升群众出行体验〔责任领导:李鑫〕
(一)实施城区主次干道畅通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设,完成北站路(八钢公路—机场高速)、泰山街(维泰北路—翠湖路)、黄山街(洞庭路—翠湖路)、华山街(卫星路—太湖路)、临港片区阳光一街等道路建设,保障周边群众及企业出行。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征收办、自然资源分局、园林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畅通交通堵点。打通高铁北区X九路(洞庭路—华山街)、X十路(维泰北路—洞庭路)、C十六路(华山街—黄山街)及纺服片区北四路、北六路等“丁字路、断头路”5条,提高城区关键区域节点道路通行效率。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三)提升改造农村公路。对农村道路进行巡检,实施X014、Y001等道路修补工作,及时修补破损路面桥梁,完善标识标线、道交设施。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四)优化公交出行。根据辖区群众需求,积极与市级交通部门对接,优化公交线路3条,并完善公交站点建设。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增加停车泊位。通过闲置土地及待建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新增人行道占道停车泊位等方式,新增340个平面公共停车泊位。通过增设限时免费便民停车泊位方式,在次干道及巷道新增100个限时免费便民停车泊位。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六)推行机关单位停车场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对满足对外开放条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进行公示,在开放单位出入口显著位置统一安装免费开放标识牌。开放时段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肉孜节、古尔邦节,节假日第一天00:00至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开放对象为限7座以下(含7座)牌证齐全的非营运小型家用汽车,其他另有规定的除外。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资委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三、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责任领导:李景〕
(一)强化移动污染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持续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引导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机动车更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工地“七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作业频次,控制扬尘污染。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认真执行《乌鲁木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加快制定《经开区(头屯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组织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各责任单位落实相关职责。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强化与兵团十二师联合执法监管,协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各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强化安居宜居保障〔责任领导:李鑫〕
(一)开展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完成头屯河街道综合能效提升980户、完成建筑节能改造1410户;完成西湖街道马家庄子村、东南沟村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50户。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更新更换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有序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督促符合条件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更新更换住宅老旧电梯13部。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完成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1个501套,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和低收入家庭等群体住房需求。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但暂无合适房源的保障对象和家庭,按季度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居住问题。按照市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做好政策宣传、申请受理、审核备案、志愿选房等工作,为工薪阶层、引进人才等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招商服务中心、各保租房建设企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透明。配合落实推广“145”意愿选房方式,着力宣传“周一发布房源信息,周一至周四保障家庭意愿填报,周五确定认租”,做到房源分布、意愿填报、申报结果和房屋分配全程公开透明。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强物业服务问题源头治理,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提高物业服务投诉办理实效,坚持党建引领物业,选树美好家园示范小区10个。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畅通多元就业渠道〔责任领导:李鑫〕
(一)加大就业岗位供给。围绕“十大产业集群”和自贸区经开功能区块建设,广泛收集辖区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归集就业岗位。试点打造1个示范性就业驿站,为求职者提供“综合式”“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全年组织招聘活动不少于41场,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国资委、商务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做优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确保我区户籍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重点就业群体和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8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残联、妇联、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动员企业广泛组织符合条件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助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面向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针对性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劳动者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六、加大教育资源供给〔责任领导:谷云龙〕
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改革。组建市级教育集团1个,由乌鲁木齐市第125中学作为牵头校,乌鲁木齐市第136中、乌鲁木齐市第57中作为成员校,进一步提升经开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七、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责任领导:刘旭广〕
(一)新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采取新建小区配套、老旧小区改(扩)建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中亚北路、北站东路2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满足辖区老年人养老需求。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中亚北路街道、北站东路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前
(二)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适老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设置养老床位10户、适老化改造3户),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专业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三)安装老年人家庭户内智能气体报警装置。配合市级部门统筹推进,为符合加装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安装智能气体报警装置,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民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八、优化便利就医服务〔责任领导:谷云龙〕
(一)健全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配合市医保局完成不少于8个街道、社区(村)新建医保基层云服务站点,开通医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等医保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医保经办条件。
牵头单位:区医保分中心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二)优化基层医疗服务供给。组织区属2家人民医院包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联村卫生室的工作帮扶措施,指导专家下沉基层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治病防病能力。积极在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1—3小时延时服务、安排中级以上医生开展周末疫苗接种、推进辖区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20项便民措施,提升群众的就医感受。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2个中医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设施配备、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便利化中医药服务。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
九、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责任领导:李景〕
(一)搭建“政企通”服务系统。配合市数字化发展局承接好我区“政企通”服务系统的部署,提供政策搜索、诉求申报、免申即享、政策订阅等全方位利企惠企服务功能,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送企业”的转变。
牵头单位:区数字化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二)深化综窗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综窗受理和高频电子证照应用范围,事项综窗受理率提高至70%,高频电子证照基本实现“免提交”,大幅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牵头单位:区数字化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配合市数字化发展局重构“企业迁移登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等8个政务服务事项跨部门办理流程,做好我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套餐承接工作,持续推进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申报材料一次性提交和证照免提交。
牵头单位:区数字化发展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十、丰富群众文体生活〔责任领导:谷云龙〕
(一)加强公共文体活动供给。持续开展“大家唱”“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品牌活动,组织开展歌舞、传统戏曲等惠民演出不少于65场次。“流动博物馆”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巡展8场次,开展“新疆是个好地方·石榴籽杯”篮球联赛、速度赛马等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50场次。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二)完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对全区公共体育设施“查漏补缺”,对不少于18个社区(村)、3所学校等公共场地安装体育器材、配备棋牌桌等。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三)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持续推进区文体中心综合馆、游泳馆向市民低收费开放。
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责任单位:新疆建发文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四)学校室外操场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全区具备开放条件的23所中小学室外操场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面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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