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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信息来源:政府办   【字体:大中小 】

关于公布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区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本次清理重点针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政策规定的,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与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管理对象已消失或者有新文件覆盖代替原文件。经严格审查,决定将《经开区(头屯河区)加快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乌经开商务〔2025〕27号)政策文件予以废止,自即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咨询单位:司法局  咨询电话:0991-3773185  咨询地址:维泰大厦4A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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