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经开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经开区统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了202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当月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以及检查结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2024年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企业(项目)55家,主动接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经开区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区统计局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公开审查程序,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和公文公开的后续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经开区统计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仍需要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需提升。

下一步,经开区统计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并强化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统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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