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合理分工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按时按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条,内容包括行政事项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没有自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网站,日常网站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改进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事故调查的专业性,导致信息审核程序影响,有时候信息经过上级审批签字后发布,对信息的时效性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二是政策解读发布不完善。对于政策解读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部分政策解读信息不够简明。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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