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信息来源:   【字体: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经开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083号)等文件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的事项,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做好政务事项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更新及时、内容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对重大政策的解读质量有待提高等;二是连续性还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不及时,时效性、连续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性不够。主要是涉及农业政策解读方面,形式不够丰富,回应方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同时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努力开创农业农村政务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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